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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28日

改變人類歷史的建築師—Le Corbusier (人體公學篇)




在世界上沒有很多人可以稱得上「天才」這二字,而現實地很大天才都是有災難性的下場,莫朼特、梵高、李小龍、南海十三郎、唐滌等人都沒有好下場,不是瘋癲便是早死。因為天才是難和世俗融洽,更難於和世俗溝通,因此活得快樂的天才是少之有少。
至於Le Corbusier是否活得快樂? 我就不得而知,但就肯定他是一名天才中之天才。雖然大家可能未必認識他,而他亦未必認識你,但是他的貢獻絕對改變了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。


Le Corbusier 其中一個最偉大的發明就莫過於Le Modulor, 這是他根據黃金比來分析人體各部份的高度,從而定出人體在空間上的需要,這個標準便成為「人體公學」的標準。
 Le Corbusier 認為人體的各部份是成一個黃金比例,例如:
全身高度: 下半身的高度 =下半身的高度 : 上半身的高度 = 0.618
下半身的高度 : 滕蓋高度 =上半身的高度 : 高頂至手頂的高度 = 0.618
上半身的高度 : 前手髀的長度 =  上半身的高度 : 高頂至手頂的高度 = 0.618
Le Corbusier 把人體的平均伸手高度大約定義為2.26m, 然後利用黃金比例把人體分為3等分,於是便得出人體標準身高為1.83m,人體標準腰高為1.83m。他重複利用黃金比來把分析人體各部份之間的比例,最後便得出以下的圖像,並利用這比例來制成第一代的「人體公學」的標準—Le Modulor。


「人體公學」是什麼呢? 人體公學是一個根據人體比例來設計出的標準,設計師會根據這標準來設定書桌、欄杆、扶手、門等的高度。因為設計師需要知道各種設備的標準大小,才可以確保這設備是適合人類來使用的,而這標準便成為設計界的聖經。雖然現在的部份設計師未必完全根據人體公學來設計,但是總會對這金科玉律帶一點尊重。
不過,大家可能會問,人體的高度有差異,東方人和西方人的體質都不同,如何達到同一標準呢? 因此,現在的人體公學在經過多年來的發展,亦會因應各地不同的需要而有所調整。香港和大部份亞洲地區主要是根據歐美的標準,但在個別情況而有所調整,例如: 歐美欄杆標準高度是1.13m ,但香港通常是把欄杆高度設定為1m或.95m, 因為東方人的平均身高比較矮。又例如日本,他們完全設定另一套標準,因為上一代的日本人平均身高相比中國人來說都還是矮一點,因此日本人有自己另一套的標準,所以一些日本旅館的浴室和睡房是如此細小,便是因為他們使用的設計標準不同。不過,由於近年的日本人的平均身高已經有明顯的不同,所以設計標準都有所更改。
因此,我們的生活無形中都受了Le Corbusier 的Le Modulor的影響。